关于印发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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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住房[2008]84号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房地局(建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,保障房屋交易安全,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我部制定了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执行中的重要情况,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
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